粤Z两地牌港车如何办理批文延期?
  • 发布人:CY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8-16 11:09:00

    1.办事条件

批文有效期1年,申请人可在批文期满前60天申请延期,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,每次延期1年。

批文延期前,其对应机动车在内地发生的交通事故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须处理完毕。

2.办事材料

《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》

3.办事时限

当日。

(二)指标延期(适用于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新措施获取的指标)

1.办事条件

(1)投资类指标。有效期为1年。指标到期后,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以延期1年:

①对港珠澳大桥口岸的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,内承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5万元以上。

②对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,内承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,并以15万元为基数,每15万元可以办理1辆商务车指标延期。

③对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,内地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30万元以上。

④对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的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,内承单位须继续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。

(2)资格类指标。有效期为5年。有效期满后,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,延期5年。

(3)人才类指标。有效期为5年。有效期满后,持有人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,延期5年。

(4)捐赠类指标。长期有效。

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有效期按照原规定执行。有效期届满后,按照新规定执行。

2.办事材料

(1)投资类指标。

《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》。

(2)资格类指标

①《政协委员证》、《人大代表证》;

②《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》。

(3)人才类指标

①《人才优粤卡A卡》;

②《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》。

(4)高新技术企业

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;

②《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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